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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我用演讲的方式开启了动物二战 > 第七十五章 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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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是一场简简单单的决斗,而是采用鹿国传统对决形式——喰神决斗,这是一种鹿国古代流传至今的对决形式,意指着由主宰世界的管理自然链神灵指导下的,即代表着生死的决斗,对决随意者将意味着亵渎神灵,需要严苛的惩戒,在神灵指导下需要双方战尽最后一滴鲜血,遇到粮绝需要餐食敌军,寒冷需要生扒皮袄,直至胜利!


注意的是为了避免漫长的决斗,双方的粮食受到规定,仅维持在了一星期。


这场示意着老旧派和新力量的对决,关乎时代的命运,什尼彼斐尔率领的鹿赛斯军队作为防守一方,而工团则代表进攻方,双方分别以一个150人的数量进行战斗。


传统鹿国最强战士和新兴帝国军队的对决。


鹿赛斯作为鹿王皇室专属护卫兵种有着神话一般的地位,在古代凡是拥有关于神的画作都离不开他的身影,他可不只是象征意义。


毫无疑问他们最为擅长的那当属防御,他们的职能只有一个,守护鹿王。


经过百年的演变,即便现在属于他的时代已经慢慢过去,但鹿塞斯仍是在鹿国坐拥最至高无上的地位。


他们的选拔来源乃是百里挑一,在皇家军校中,只有最优的前几名士兵才有资格成为鹿王的护卫,这是对外说的,其实名额可能都被王室、贵族成员占据。


其实谁又能知道鹿塞斯,在古时并不仅作为鹿王护卫形象出现,鹿赛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很远,那时候作为陆地霸主地位的牛头人,拥有白金战士牛头人特殊兵种,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鹿人在古时候作为他们小老弟的形象,自是缺不少学习。


在古代牛头人帝国,是所有草食动物老大哥,多国草食国家推行的,遣牛使者风潮盛行,那时牛头人帝国的土地可比现在大的多。


而鹿赛斯就是模仿了牛头人国的白金战士,其实鹿塞斯的形象一直和白金战士有些类似,他们的铠甲雕刻纹路、制作工艺都非常相像,只是没有延续白金战士那连牛角都全副武装的模样,白金战士在牛头人形象里都是作为牛头人士兵之王,其地位不用多说,不过说起来也是因为这一原因,也使得牛头人慢慢走向了衰落。


白金战士的重视、风靡程度,到了后期发展的越为精贵,慢慢脱离了实用性的发展,转而到了浪费奢靡。


当时那一套用料不菲的白金盔甲就价格高昂,但却反而没有铁制盔甲来的坚硬和便宜,牛头人的白金战士虽然让人望而生畏,但实际上数量并不多见,往往只够一些极大的贵族才能拥有。


精锐士兵虽然强悍,但十分稀少,这使得牛头人国的作战能力下降,加上对于牛头人国工业至暗时期的来临,铁器时代不再成为主流。


以至于到了400年期间,因教会信仰不同、领土矛盾,发动了两次大规模战争,都是纷纷落败。


第一次是牛头人国种族分支的奶牛人闹的宗教信仰矛盾,和隔壁相同信仰的狼人国家(原名多兽族合并国)串通一气,奶牛人的矛盾使得两者爆发战争,落败后被狼人国割让大部分领土,并且奶牛人地区并入狼人国,使得牛头人元气大伤。


第一次动物一战,因受到渴望拓展陆地殖民的剑齿鱼人海上帝国觊觎,在鱼人精良的士兵下彻底落败,成为很早一批的半殖民地,签下了落败条约,规定了兽口买卖协议,相当一部分牛人被当做奴隶商品,过渡到了撒匹林园岛。


从历史上来看牛头人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从巅峰到彻底没落的国家,当然背后的原因除去战争落败,还有百年来没有出现过什么好的领袖。


而牛头人的前车之鉴,让鹿国加强了防范意识,将限制了鹿赛斯的发展,甚至后面规定了鹿赛斯的职业,将其变成鹿王专属护卫,而后来鹿赛特的黄金盔甲也受到调整。


鹿赛特的黄金盔甲其实名不副实,内壳是铁质盔甲但被刷上了少量的金粉,在外同时还披上了许多金箔片作为装饰,主要集中在裙甲、肩甲,这个叫做黄金薄衣。


在黄金盔甲受到调整后,黄金薄衣被限制了,从2兽磅被调整至了1磅。


其实黄金不属于制作盔甲的材料,他比铁更重更软,但传统思想是黄金更具美感,他符合满足了鹿赛斯对崇高盔甲的期望,同时在战斗时可以脱下作为装饰的黄金薄衣,平时穿戴可以锻炼体力。


鹿赛斯盔甲其实更取决于穿戴者的富饶程度,在某些非重要器官盔甲部位上,会直接采用黄金打造,按许多人的说法,是较软的黄金保护不了的身体部位,会受到伤害,那往往是遇到危险时刻,而少部分受伤能加大兽人的野性,提高作战能力。


这也是鹿赛斯,和白金战士的奥秘所在。


......


“呼!里昂万岁!”


一辆一辆面铺拳头旗帜的坦克,穿越两侧拥挤的人群,向着战场隆隆开进,热烈的欢呼声几乎要将他们淹没。


此时一位满脸兴奋的帝国士兵站在炮塔内,露出的半截身子在疯狂和周围人打着帝国之礼,看着欢送的热浪,他已经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


他头戴着柔软的贝雷帽而不是钢盔,实际上为了保护坦克兵们在空间狭小坦克内,不受颠簸碰撞影响,这个柔软的贝雷帽非常合适。


此外为了迎合装甲部队的美观程度,里昂同样是采用了前人的设计,一件双排扣对襟设计的黑色帅气夹克,以及黄色闪电的标志等。


黑色装甲兵制服一起配发的裤子,是一种上宽下细,呈锥形,类似宽松滑雪裤的那种样式。


虽然和前世一样,这个颇为滑稽的贝雷帽仍然不讨士兵喜,但奈何驾驭这样价格昂贵的巨兽是让人美慕不已的,所以坦克兵自从工团刚出现后,热度一直稳居第一,但同时装甲兵的要求是全员切角,这一行动远比其他兵种还严苛。


相比装甲兵,现在步兵内部,已经减少了对强制切角的要求,主要原因其实这一直引起过不少争议,许多人认为麋鹿角是身为鹿人的象征,而心有不愿。


而里昂那种特制的钢盔,留有两个特小的孔,必须要穿戴者将麋鹿角削尖,削小,现如今,有许多不愿意切角的士兵和狂热者,就是模仿里昂的特制钢盔穿戴。


“喂,豪杰,别丢了帝国士兵的脸!”


豪杰看着人群之中的一位老友,微微笑道,他丢来了一颗苹果,豪杰咬了一口,身体转向坦克纵队的前方,内心的情绪在稍稍平复。


如同一条大蛇前行的坦克纵队,在黄昏笼罩下,谱写多么壮丽的景象,而明天就是彰显帝国之威之时。


最前方,培恩斯反复确认了一下自己手上的兵力部署情况,这次的战场指挥交由他负责。


培恩斯作为最早一批加入工团的将领,在拯救集合营的突出成就,深得里昂重任,特此从少尉一路提拔到了上校级军官,现当任一位独立团团长一职。


而作为以往战术大师之称的培恩斯,很快加入到了里昂开设的特别机动部队军官辅导班中。


培恩斯虽不是最优秀最适合装甲部队的将领,但却是里昂最为放心的一位军官,他的战术,善于洞悉敌人状态,行动果断的做法令里昂称赞。


而能率领装甲部队,胆大的确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优秀特点。


其实对于这场战,里昂并不会觉得会失败,他对装甲兵的信任可谓是巨大的。


这次参与的兵力就一个轻坦爆破连,共19辆坦克,其中两辆为指挥坦克没有实际作战能力,除去连分队的辎重分队、维修分队,还有由一名叫做杰里安大队管理的32名武装护卫队,配备快速移动卡车三卡车。


里昂站在督训台上,看着长长的坦克队伍,神色未曾变化。


“团长,我认为你话说的太过了,鹿赛斯...”


工团内部军官们有不少老旧的思想,认为面对鹿赛斯军队来说,危险重重,毕竟他们也不了解装甲兵的优势,而考虑到鹿塞斯所在鹿国的地位,即便是看到过那么几次令人叹为观止的坦克,担忧仍然不减。


里昂都在几名护卫队长官耳里听出茧子来了,果断出手停止了他的说话。


“印证之前我说的话,迪拉姆,若是他们失败那就愧对鹿国人民,他们要为此负责!”


“那就退出政坛,我不再领导!”


迪拉姆看着心意已决的里昂,没再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