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无意对真相进行无聊的猜测,只是想从旁观者的角度引导读者进行一些商业利益的计算,而这种计算的思路和方法对于真实的商业决策是十分重要的。根据我在《进攻跨国公司》一书中决策部分提出的决策黑箱理论,这种计算在“判断金字塔”和选择性决策中都是必要的工具。
在刘翔退赛事件中,有关利益者至少包括下列方面:刘翔本人、刘翔团队、有关部门、赞助商、普通观众兼纳税人。我们初步的印象是,刘翔的退赛,除了对于普通观众根据每个人的情况有利有弊外,对于其余各方面都是明显的利大于弊的。
下面进行具体计算。首先在计算各方利益时有一个共同的同类项,就是刘翔退赛-刘翔失败的净收益。这个净收益主要取决于大众社会心理及其在不同方向上的分量,虽然其具体值需要用到某些保密的数学模型,但是我们可以指出在具体计算不同利益方的利益时它是有很大差别的。
先看刘翔本人。此次事件导致其利益变化 = 退赛净收益 - 短期赞助收入减少 + 长期赞助收入 + 长期其它可预计收入。在这个公式中,第2项由于合同原因有限,而第3项第4项未知但肯定大于0,再加上较大的第1项,因此利益变化毫无疑问同比(比失败)有较大增加。
再看刘翔团队。按照通行的惯例,刘翔团队的收入=刘翔本人的收入*提成比例。如上所述刘翔的利益变化为较大的正值,那么刘翔团队的收入就不言而喻了。
再看有关部门。有人对有关部门的利益计算采用了上述刘翔团队的算法,显然他们不了解中国政治和部门利益的构成。体育总局从刘翔现金收入中获得的提成对于部门来说根本无足轻重,对于有关个人也并不是很容易支取兑现的。其实,前述退赛净收益的算法是比较而言更合适的算法,虽然还需要P因子的修正。
再看赞助商。赞助商利益变化计算的特点是退赛净收益分量较小,除非一辈子吃死了刘翔,而这是基本不可能的。赞助商的利益变化 = 退赛净收益 - 品牌价值降低 + 长期投资*风险。对这个公式计算的结果我们的预期同上述对刘翔本人的计算。
最后看一下观众兼纳税人。这个计算会比较繁琐,因为对于不同的人涉及到不同的项。例如对于购票的现场观众来说,肯定是损失较大。对于具有稳定心理状态的铁杆刘翔迷来说,利益变化不大。而对于普通观众普通纳税人来说,其利益变化主要是社会心理学意义上的,取决于他们各自纳税额和对所纳税额的关心程度、对体制建设的积极性、思想倾向、个人性格、个人短期遭遇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