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动炒房与主动炒房的危害性和风险分析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4-25 1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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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 “被动炒房”?我给出的定义是:无组织机构和专职场所,无一定的融资渠道,非职业性的、以自有房产和资金为主的个体跟风买卖,并偶尔获利的行为。
据我多年的观察,这一般是以中产人士和家庭为主体。他们或以旧房换新房,或以小房换大房,或以方便工作而易手换房,或从闹市迁出进入郊外而换房,等等情况不一而足。
他们分散,但面广。虽然操纵不了市场,但对房价虚高所起的推波助澜的作用也不可小觑。(参见我前几天发表的《预言实现了!房价大跌了!……》一文。)

什么是 “主动炒房”?
我给出的定义是:即以赢利为唯一目的,通过包括媒体渲染、刻意屯地、屯房以制造房源紧张而哄抬房价等各种手段,不断把房价推向脱离市场实际承受能力,而从中不断获取暴利的行为。

“主动炒房”,分个人和团体两种。
个人:即所谓职业炒手。
团体:即有组织、有机构的团体。其中有小团体,也有“大兵团”。他们有一整套乃至好几套备用的商业运作程序,甚至包括……。这些团体对政策及市场有专门的研究人员或研究机构,(包括“渠道”) 即各种可供他们研究的、有价值的情报。

他们的资金来源:笔者在这里只谈团体 (即炒房团)。
说起“炒房团”,国内的人可能自然就联想到浙江的“温州炒房团”。那么“温州炒房团”是否就是最大的“炒房团”呢?我想告诉大家“温州炒房团”,只是比较公开的炒房团体。有比那更大的吗?……

他们的资金来源,一般除了自筹之外,就是向银行贷款、公开集资、融资和私下并举。然后就滚雪球一般滚动操作……。而最具威力的是“地下钱庄”的介入……。他们先炒地,再炒房。或者是垄断性操作。即把整片的土地划入他们炒房“兵团”的名下,一边炒地,一边发地给中、小开发商,让他们去建造,挨他们建造完工后,再整片的接收回来转卖。

他们往往以强大的宣传攻心战术,请“名人、明星”或发表演说、或表演献艺,来配以现场“发号”、“抽签”,并动员自有员工入场配号再转卖“房号”等虚拟造势,吸引大批观众,而真正的想购房者或还不确定马上购房者,把他们的员工和观众也当成是来抢购房子的,从而勾起了他们强烈的购房欲望和热情,在“双簧戏”高潮叠起的时候,他们已经完成了他们的定价权。

这种垄断、操纵房价的行为,对市场的危害是很大的。而且不仅仅是对市场的危害。对于决策层决策的干扰,对于公务员队伍的廉政建设、政府的威信和社会情绪、公众的负担等等,其损害都是巨大的。尤其是对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危害和潜危害,是难以估量,也不可想象的。所以我说最大的风险是银行业!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警报。

所以,当一些人大代表和民众要求开发商阳光操作 (即公开包括土地在内的各种费用的成本,然后再给一个较为合理的利润。)这不仅是把他们的定价权给缴了,交给市场了,这还了得!也把他们的老底给兜出来了。
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开发商愿意这么做!置公众呼声于不理也就罢了,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公然地说:“那是‘商业机密’,岂能公开!……”原来房地产里竟然蕴藏着不可公开的“机密”。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还说什么呢?

那么“炒房团”有无风险呢?
我可以肯定地说:有!而风险主要来于他们内部决策的失误。因为他们也有利令智昏的时候。

一、过高把地估计了社会承受力,以偏概全。

二、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力量,而漠视了政府行为。

三、缺少清醒的风险意识。在利令智昏时,甚至自己被自己的虚拟造势所蒙蔽。所以,当美国次级债危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而来时,很少有思想准备的。市场这东西很奇怪,说卖不动,立马就静止卖不动。

刚写到这里,有人打电话告诉我,某报以头版头条《房地产商纷纷关门停业》的显赫标题,撰文报道此事。 “前些年,香港炒房团就曾在广州双手空空而归……”(2007年12月14号中央电视二台经济频道主持人语。)

中天置业的老总卷了1.8亿跑了,还有谁能跑得了呢?再说叛逃的日子就那么好过吗?
历史是会重演的。古人说: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只是很多时候有些人一旦“得意”便“忘形”了,不知自己是谁了……让人说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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