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元钱悬案

班主任教育叙事  (注:本文是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5元钱“悬案”

虽然已从教10年,但对于班主任工作,特别是初一学生的班主任工作,我还是一名新手。开学半个月,班级里便发生了一起学生丢钱事件。

事发:早晨刚一到校,郑雨(失主)、杨雪(纪律委员)、苗婷(证人)便来到我面前,说郑雨在书桌里放的5元钱不见了,苗婷说她看见刘慧敏昨天下午放学后翻郑雨的书桌了。虽然只是5元钱,但事关学生的名誉,所以我当时告诉她们说我知道了。

沉思:刘慧敏同学劳动方面表现特好,学习方面一般,有时抄作业,确实有过不经同学允许翻看同学作业本的行为。但能不能肯定是刘慧敏所为、要真的是她所为,我又如何处理呢?翻看同学作业本与拿同学钱财,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行为。即便是铁证如山,考虑到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也应该慎重对待。

方案:以育人为主线,坚持警醒与诱导两结合。此事的调查基点应定位于育人为主线,而非找回那5元钱。青少年偷拿别人财物,原因复杂,但多数与他的成长环境有关。青少年的价值观尚未形成,班主任应坚持警醒与诱导的原则,使其在心灵深处认识到这种行为的性质。

调查:

1、警醒:最后一节自习课,我在班级问哪些同学放学后没有马上离开教室,然后逐一叫到教室外询问,把刘慧敏放到了最后。我想如果是刘慧敏所为,在她的心理上应该产生一种震慑与警醒作用。

2、诱导:在我叫刘慧敏时,没有直接询问昨天放学后的事。我先是问她对班主任老师印象如何(这时我仔细观察她的表情,看不出有什么破绽),然后又让她反思近几天的表现。她没有提及昨天下午放学后的事情。于是我直接入题,问她昨天下午放学后都做了什么,她只是说在教室里写了一会作业,仍然没有提及相关事宜。在我指问她翻郑雨书桌后,她才说只是看看郑雨的作业。我当即意识到这是一名“久经考验”的问题学生,需要智慧与耐心。

我马上严肃指出未经允许动用他人物品是一种不良行为,如果动用的是财物那则是偷盗行为。并明确指出她以前曾经有过动用他人物品的行为。

刘慧敏的眼泪流出。(她没有反驳,我想还是不要再往下询问了。)

这时,我话锋一转,询问她的家庭情况,结果刘慧敏边哭边说,说得很委曲,很伤心。原来她家是从山东搬来,继母,有个弟弟,家长打工很忙,每天的午饭和晚饭都是她做好,并照顾弟弟。家境一般。她的家庭情况,是我始料不及的。我想不用再调查什么了,整个谈话,历时近40分钟,我多次提及要是同学丢钱了,而你正好翻了人家的书桌,你能说得清吗?她并没有反驳。

我适当停顿,等她情绪稍稳后指出:如果有困难,老师可以帮助你,经济上的困难也可以;任何时候都不能拿别人的财物,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犯罪。

刘慧敏最后抹着眼泪和我说“老师再见”。回到班级,我什么也没有说。同学们有的知道郑雨丢钱的,看看我和往常一样,也就低头写作业了。

反思:

1、刘慧敏虽然没有承认拿了同学的5元钱,但在我暗示之下,没有反驳。这也就恰到好处了,我想等她将来有一天,一定会悔过这件事情的。

2、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多数与成长环境有关,一般为家庭,刘慧敏的家庭虽然我没有过多调查,但从刘敏所言,已经认证了这一点。

3、对一名问题学生的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班主任对其投入真挚的情感和敏锐的智慧,这是我接手班级以来发生的第一件大事,我选择了“悬案”作为结案。此事虽结,但对刘慧敏的教育之路未结。